根据《衡阳师范学院专利管理办法 (2021年修订)》(校科字【2021】5号),经双方友好协商,发明人同意,科研处审定并报主管校长批准,拟将《一种心理咨询辅助装置2023227849312》实用新型专利转让给长沙慧海心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,转让费贰万元整(2万元)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如有异议请与科研处产学研科联系。联系电话:3456099,联系人:周老师。
公示信息如下:
序号
专利号
专利名称
发明人
授权时间
受让方
转化方式
拟转让金额
1
ZL 2023 22784931.2
一种心理咨询辅助装置
蒋湘祁
2024.12.17
长沙慧海心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
转让
2万元
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
2024年12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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